【退貨說明】 |
●全館所有商品自取貨簽收日起,均享有七日猶豫期之權益 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;猶豫期非試用期;猶豫期非試用期), 辦理退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未經使用/拆封,(包含商品、贈品、附件及內外包裝等)。 ●全館商品皆無體驗,購買組合或單品,若已拆封商品必須以市價買回,因瑕疵品退貨開封品須全數繳回 ●如商品在運送過程中有瑕疵或損壞,須在簽收日起三日內洽詢客服,並辦理換貨。 ●如收到商品與訂購時數量不符,請於簽收日起三日內洽詢客服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。 ●商品、贈品及相關配件,一經拆封使用,一律不接受辦理退換貨。 (注意!如遇假日及非上班日,可先行至LINE留言或發mail通知客服,仍以七日內為您辦理) ●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 ●當您提出退貨申請後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即後續處理事宜。 |
※瑕疵損壞定義如下 |
1.商品外包裝擠壓毀損 2.商品內容物外漏 3.商品壓頭及蓋子無法打開或旋轉 (注意!請勿使用任何外在工具以強硬方式打開,如毀損商品外觀及包裝,皆視同購買並以市價買回)。 4.商品已過保存期限 5.商品配件短缺 (請洽詢客服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) |
【退款說明】 |
●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退貨商品收回經小幫手確認商品無誤後,會進行線上刷退; 退款入帳日期,依各家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 ●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手續。 ●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會在當月25日將款項退至您提供的帳戶。 註:如申請退貨,退貨商品未在當月25日寄達我端,退款金額則會順延至次月25日撥款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 |
【退貨流程】 |
●退貨申請:需在商品簽收日起七日內申請 (請洽詢客服),每筆訂單提供一次免運退貨服務 (限台灣本島) (台灣本島辦理退貨,一律使用7-11退貨便辦理退貨,退回運費由ORIKS負擔) 凡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如未達免運優惠,需扣除80元運費。 |
●退貨步驟,使用7-11超商退貨 1.洽詢ORIKS客服辦理退貨 2.申請一組退貨便代碼 3.妥善包裝欲退貨的商品 4.至7-11操作IBON並列印退貨便服務單 5.至7-11櫃台交付退貨商品及服務單,即可完成退貨。 ※可參考7-11退貨便網站:https://www.7-11.com.tw/service/return.asp |
●退貨作業說明 |